“长江岸线下关滨江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嫌串标”被查实
6家涉案企业将被移送司法机关
前不久,有媒体曝光“长江岸线南京下关滨江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惊现串标围标犯罪”,10余家媒体先后转载,网民纷纷跟帖关注。
昨天下午,市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回应:6家涉案企业近日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情追踪】
6家公司默契“合作”,润盛集团中标
滨江整治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住建委市政工程建设处。
该工程2012年9月发布招标公告,南京润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明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锦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先后报名和参加投标。
招标过程中,润盛集团经营中心负责人张超伙同集团第一分公司经营部负责人朱某,分别联系了几家公司,主动提出“合作”投标。几家公司表示同意。
去年10月19日,该项目开标。润盛集团综合得分最高(97.33分),被确定为中标人。
缜密核查,蛛丝马迹中寻找串标“铁证”
去年11月底,市纪委收到市民举报,反映在“滨江整治工程”中有人串标。市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当即要求执法监察室迅速展开核查。
核查标书,是调查组走出的“第一步棋”。调查组调阅了招标文件和所有11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对重要的条款、数字进行逐字比对。调查组走出的“第二步棋”——核查企业资料。在工商注册资料中,调查组发现:11个投标公司中,居然大部分都来自某地同一行政区;在通过外围调查收集的投标信息中,有数家公司经常“携手”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表现出“良好的合作关系”。
按照规定,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在串标犯罪中,“陪标”者的保证金通常由“策划”围标、保其中标的“主谋”公司垫付。根据“前两步棋”,调查组走出关键的“第三步棋”——核查嫌疑公司间的资金往来。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公司的开户银行分布在高淳、江宁、河西等不同地方,我们逐家协调,上门核账,经手账目近1000笔。”
随着核查的深入,南京润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久大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进入调查组视线。表面上看,两家企业都不是滨江整治工程的投标人,南京润奥还是一个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与滨江整治工程好像“八竿子也打不着”。但是,调查组发现,这两家企业是“投标保证金”重要“二传手”,成为判别涉嫌串标围标犯罪线索的“关键点”。
经多方查证,南京久大法人代表是润盛集团股东之一,且两家公司多次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较为“不一般的利益关联”。
至此,润盛集团等6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犯罪浮出水面,初核工作取得了突破。“说实话,以上仅是调查工作‘冰山一角’。由于案件保密需要,同时过多暴露作案手段将会使不法分子模仿,我们还不能全部细述。”调查组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8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1月底,举报件移交市纪委案件检查部门。2月初,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市住建委城建监察支队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案件查办工作。(下转A9版)
(上接A1版)
涉案企业分布在苏州、南通等多处,最远的在陕西西安。投标项目是哪几个人负责的?谁拍板“陪标”?谁具体操作的?专案组南下北上,逐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筛选责任人。2月初,经过周密排查,公安部门决定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审查。
4月初,公安部门先后对8名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专案组负责人说,目前案件尚未结案,其中“坎坷过程”不便一一细述。
这位负责人说,现已查明,润盛集团等6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犯罪。
【焦点回应】
焦点一:被挂“无限期红牌警告”,项目经理为什么还能参加招标?
回应:“无限期红牌警告”于法无据,已被撤销
举报人反映,2010年9月,润盛集团项目经理袁善仁被市住建委“无限期红牌警告”,为什么还能参加招标?
记者发现,市住建委网上确有红牌警告记录。“该处理是在特殊背景下做出的从重处理。”市住建委负责人说,2010年,全市展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三标段发生施工损环燃气设施问题,施工单位南京润盛和项目经理袁善仁被通报批评,且被处以“无限期亮红牌”警告。
“这在当时社会效果较好,但在法律上不够严谨。”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对出现工程事故的公司和主要责任人员给予红牌警告,但“无限期”没有法律依据。本着有错必究原则,根据润盛集团的申诉,市住建委撤销了对袁善仁“无限期红牌警告”的公示。
焦点二:涉嫌“串通投标犯罪”,润盛公司为什么还在工程施工?
回应:必须证据到位、法定情形属实才可“废标”
有媒体报道,既然润盛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犯罪,为什么直到现在依然在施工?“从法律规定上看,不可能仅凭举报就废标。必须在‘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查证属实、证据到位且形成闭合链条的前提下,才能做出取消中标资格的行政行为。”一位法律专家说。
“在这起案件中,违法者手段十分隐蔽,给案件推进设置了重重迷雾。”办案人员说,而且嫌疑人迟迟未到案,导致很多证据尚未形成完整证据链。“很多细节目前还不便公开。”
由于滨江整治工程属防汛工程,不少项目需要水下作业,必须赶在汛期前竣工。因此,润盛公司于去年11月初就进场施工。到今年4月初“串通投标犯罪”的脉络基本清晰,工程主体已经完工。
“这时候,再重新进行招投标或把工程推倒重来,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市住建委负责人说,基于这样考虑,未对润盛集团作废标处理。
“当然,对其‘串通投标’的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可能不了了之。”这位负责人表示。
焦点三:施工企业涉嫌犯罪,滨江整治工程会否出现“豆腐渣”?
回应:将严格过程监理、竣工验收,严防质量问题出现
有市民担心,既然施工企业涉嫌犯罪,那么由他们负责的工程会不会出现质量问题?“这家企业的违法情节是出现在招投标环节,而不是工程施工环节,目前尚未发现有偷工减料行为。”市住建委负责人解释。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加强工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严格过程性质量监理,从严组织竣工质量验收,还市民一个放心工程。
【延伸新闻】
专家呼吁,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市监察局在调查中发现,市住建委2010年实施“无限期亮红牌”警示,法规依据不充分;而且监管信息分散,未能实行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让一些不法之徒有机可趁,这些都反映出依法行政水平亟待提高、内控管理机制亟需完善等问题。
市监察局已向市住建委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已实施红、黄牌警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梳理,对未按期公示或超期警示等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进一步完善红、黄牌警示作出和撤销程序,规范和细化自由裁量。
同时,责成其在招投标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违规信息公示,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切实发挥失信惩戒对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积极作用;统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对接整合,从机制和技术上防止监管缺失等问题,全面提高建设市场整体监管水平。
“对整改情况我们将继续跟踪监察。”市监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串标围标这类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特别是要从严执法,重拳打击,切实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市委党校教授管怀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