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代理业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2012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市住建委招投标监管处将对在南京市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含省属、市属及省外进宁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4月下旬开始,至 9月结束;
二、检查方式:不定期抽查;
三、检查内容:
1、代理机构近年来经营及信用建设与管理情况(准备书面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前报招标处);
2、人员情况:专职、聘用人员清单和劳动合同、近半年的社保清单及缴费凭证,专职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3、营业场所、办公设施情况: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协议、应具备的办公设备等;
4、2011年度的代理业绩情况:代理项目明细、档案卷宗等(填写代理业绩一览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前报招标处);
四、检查人员:由市住建委招投标处监管处和招投标协会相关人员组成。
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按检查内容做好迎查准备,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庆法 电话:025—83753592)
南京市住建委招投标监管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