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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航空部附件的制造和维修603#厂房、605#试验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浏览:876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JN181247-03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部附件的制造和维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航空部附件的制造和维修)(宁经管委行审备[2018]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航健航空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4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4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603#厂房、605#试验站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工程规模: 603#厂房、605#试验站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34311.81㎡,其中603号厂房建筑面积34144.63㎡,地上五层,地下一层,高度23.75米,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605试验站建筑面积167.18㎡,高度7.75米,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最大跨度约9米,基坑支护深度4.2米,本项目单体“三板”应用比例不小于60%。

        2.1.3 合同估算价: 12947.44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576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7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航空部附件的制造和维修603#厂房、605#试验站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配套服务等全部工程设计工作;采购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全部建安设备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管网。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学校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学校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学校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学校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学校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学校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5)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利用土地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备、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0.5 分。(满分1 分)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满分1 分) (3)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 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0. 5 分(满分1 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职称证,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6 09:1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航健航空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宁区国华路6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安 联      系     人:杜文文

        电       话:025-86157844 电              话:18661206860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140e5c2c-f851-4678-890e-344b7de34320&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ZNxjNDmf3tDnE8ympTxUv0UFP6E*ryg02iDvEyMnLsRJylj83SuE4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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