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NJ240002-04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4]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4441.1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441.12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贵州百胜数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招标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公园路42号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2515.88万元
2.8 招标内容: 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广播、音响和会议系统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主要包括对游泳馆、击剑馆、羽毛球馆、篮球馆、训练馆等体育场馆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校园环境提档升级,其中5#综合训练馆一的建筑面积28536.34㎡、建筑高度78.85m,均为该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和最高建筑高度。总面积约46838㎡,各栋建筑面积及建筑高度分别为1#教学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3145.9㎡、建筑高度19.3m、跨度12.73m,2#运动员公寓建筑面积3006.23㎡、建筑高度21.25m、跨度12m,3#游泳馆小馆及餐厅建筑面积1183.96㎡、建筑高度8.3m、跨度15m,4#游泳馆大馆建筑面积6410.21㎡、建筑高度24m、跨度7.8m,5#综合训练馆一建筑面积28536.34㎡、建筑高度78.85m、跨度16m,6#民国楼建筑面积360.8㎡、建筑高度8.6m、跨度9m,7#综合训练馆二建筑面积2522.8㎡、建筑高度18.45m、跨度15m,8#看台建筑面积1672㎡、建筑高度13.45m、跨度6m。
(1)校园内主要建筑(包括 1#教学办公楼、2#运动员公寓、3#游泳馆小馆+餐厅、4#游泳 馆大馆、5#综合训练馆一、6#身体素质训练房、7#综合训练馆二、8#看台、9#锅炉房)的建筑、内装、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方面的出新改造。
(2)校园内室外场地及附属用房(包括室外 田径场、足球场、校园围墙、校园大门、少量室外地坪及整体校园管综)的出新改造。
2.10 工程规模: 钢结构跨度:18 m;总重量:10.69 t;网架工程边长:18 m;空调制冷量:1000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46838 m2;幕墙面积:9300 m2;幕墙高度:24 m;层数:7 m;高度:24 m;台数:1 台;门:800 樘;窗:9000 扇;直径:100 mm;长度:1204 m;控制器:10 台;园林绿化面积:17919 m2;造价:11920.1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4年11月21日0时0分到 2024年11月27日23时5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02 09:15: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酒店式公寓、单独地下室工程除外)改造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面积为准,造价以合同中的价格为准。所有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时间、面积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企业类似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均不可兼得。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7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满分100分):
8.4.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25分)
项目负责人须在本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酒店式公寓、单独地下室工程除外)改造施工业绩的得25分,满分25分。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类似业绩和有限数量制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均不可兼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面积为准,造价以合同中的价格为准。所有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时间、面积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8.4.2企业信誉(15分)
企业具有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AA级及以上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15分,AA级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9分,A级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4.3认证体系(30分)
①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有以上三项的得30分,没有或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0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8.4.4 工程奖项(30分)
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酒店式公寓、单独地下室工程除外)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30分,获得过省优奖项的得15分,获得过市优奖项的得7.5分。本次奖项限评2个奖项,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奖项计一次,满分30分。(须提供获奖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注:①:“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全国/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参建奖项和专业工程奖项(如结构、幕墙等专项奖)。“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不含参建奖项和专业工程奖项。“市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不含参建奖项和专业工程奖项(如结构、幕墙等专项奖)。 ②“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有效期为三年,“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有效期为两年,“市级优质工程奖项”有效期一年。 ③相关获奖项目的时间须符合上述年限规定,1年按照365日历天计算,有效期是指:自发证当日(含当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含当日)的总计日历天符合上述规定。
8.5、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依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8、在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有限数量制评审时,若综合得分相同,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大的优先。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仍相同时,招标人将邀请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
8.11、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2、本工程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百胜数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 70号 A3-1号楼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273号伯利兹科技园A1栋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任工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151603515 电 话:18936878070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b0214a03-e8ca-400a-9ba3-985691bda07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NkkaPZdTZww4qkMUOl7jjrNuJeQ3zJeAwPHm4orkGwx-mYvZsXgbCCCtUxTF0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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