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GC240039-01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高淳区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淳区阳江镇经济适用房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政服建投[2024]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181.3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
2.2 工程地点:阳江镇,北邻一期保障房,南邻芜太公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474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05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其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新建经济适用房、配电房和地下停车库、综合管网、环境综合整治、室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0 m2;基坑深度:3.74 m;建筑面积:29913.08 m2;建筑物层数:9 层;其中地上层数:9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6.25 m;其中地下室面积:9287.56 m2;造价:9662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4345.35 m2;幢数:6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29913.08 m2;根数:253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11 m;土石方量:47435.08 m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4年6月5日0时0分到 2024年6月20日23时5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20 09:0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06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满分100分):
8.4.1财务状况(满分30分)
投标人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70%的,得30分;70%≤投标人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80%的,得20分;投标人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80%的,得10分。(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年末或期末余额)/资产总计(年末或期末余额)×100%。数据以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财务报表需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4.2企业类似工程(25分)
企业自2019年06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2.5分,满分25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办法中企业类似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企业类似业绩二者不可兼得。)
8.4.3信誉(15分)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或资信)等级的得15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A级信用(或资信)等级的得10分,具有有效期内的A级信用(或资信)等级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以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信用(或资信)等级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4.4认证体系(15分)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个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4.5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1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共2道题目,每题7.5分,满分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6分<优≤7.5分,4.5分<良≤6分,3分≤中≤4.5分, 1.5分≤差<3分,无得0分。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答辩时间4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
8.5、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南京市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高淳市民中心四楼)B415号开标室),参加答辩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未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6、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有关资料:
(1)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8.7、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施工组织设计无重大偏差,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一般:2.4分;差:2.1分;无:0分;)(页数要求:5页)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页数要求:4页)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一般:2.4分;差:2.1分;无:0分;)(页数要求:10页)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一般:2.4分;差:2.1分;无:0分;)(页数要求:12页)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一般:2.4分;差:2.1分;无:0分;)(页数要求:28页)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一般:3.2分;差:2.8分;无:0分;) (页数要求:21页)
注: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每超过1页扣0.01分。
8.8、【友情提醒】: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9、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依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11、在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3、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8.1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有限数量制评审时,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仍相同,以财务状况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财务状况得分仍相同时,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大的优先。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仍相同时,招标人将邀请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
8.15、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6、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8.18、经专家论证,本工程为技术复杂工程。
8.19、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高淳区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为民路10号411室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和熙园文化广场1706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芮工 联 系 人:邓年萍
电 话:025-57338352 电 话:025-52389690-8011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2a0d86db-83bf-450e-a824-82c880246e6b&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QvDF1hVMexdHJr4wYfj2FqSoefxID8E9jWKlRrBJ9m0DTLFZlumrqi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32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