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停止收取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22〕1018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2月19日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停止收取交通工程类、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类、建设工程类、水利工程建设类项目交易服务费。
特此通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