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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分中心)六合经济开发区沿河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及其配套三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7日 浏览:3008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LH220190-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合经济开发区沿河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及其配套三期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六合经济开发区沿河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及其配套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六发改投[2021]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棠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3392.0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3392.03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社区,龙湖东路以东、龙顶路以北。

        2.1.2 工程规模: 用地总面积4000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350.6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00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344.46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5804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8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2月24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用地总面积4000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350.6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00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344.46平方米。 ①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所有区域设计(包括所有专项设计),具体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装配式设计等; ②施工: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人防、通风空调、装饰装修、幕墙、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室外附属(道路、亮化、雨污水、综合管网、围墙、景观绿化、)、雨水回收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建筑面积均以合同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A)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等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建筑面积均以合同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0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f.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a.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b.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d.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F)、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G)、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H)、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I)、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专业设计说明齐全,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详实、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建筑功能布局合理,且先进科学。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a.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得0.6分; b.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c.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d.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e.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f.暖通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得分相互不可兼得,不得重复计分;②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 ③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7-22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定标因素:

(1)企业实收资本(权重20%)

按2020年企业实收资本得分:

实收资本≥5亿元,得5分;

5亿元>实收资本≥4亿元,得4分;

4亿元>实收资本≥2亿元,得3分;其他不得分。

(以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的实收资本准。)

(2)报价(权重10%)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3)企业信誉(权重30%)

企业自2019年6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工程获得过5个国家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得5分;获得过4个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得4分;获得过3个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得3分;获得过2个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1个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若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国家优质工程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的奖项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4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远程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 2 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最终排序分分别为: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不参加答辩得0分。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定标方法备注: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 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择优原则顺序为企业报价低的排序越优;企业实收资本的排序越优;企业获奖多的排序越优;项目经理答辩优的排序越优。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棠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10幢二单元301室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

        邮       编:211500 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蒋凤玲

        电       话:025-57189106 电              话:18951070828

        传       真: 传              真:025-85337773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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