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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江宁体育中心改造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5月20日 浏览:1849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JN220102-02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宁体育中心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高新管复[202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99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高新区知行路以东、鹏山路及弘景大道以西、格致路以北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86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改造修缮工程;电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其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具体包括改造修缮、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供配电、标识标牌、装饰装修、亮化、室外管网改造、室外绿化修复。总建筑面积约为80266平方米,其中体育场建筑面积约47287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约14481平方米,屋盖采用钢网壳结构体系,单跨最大为77米;训练馆建筑面积约18498平方米,屋盖采用桁架结构,单跨最大为40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47287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空调制冷量:3437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80266 m2;改造修缮面积:80266 m2;控制器:0 台;园林绿化面积:6000 m2;造价:2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2年5月19日16时48分到 2022年5月24日16时48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5-31 10: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7年05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 、面积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5月19日16时48分到 2022年5月24日16时48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11月至2022年0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1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财务状况(20分)

2020年度企业净利润≥8000万得20分,6000万≤企业净利润﹤8000得10分,4000万≤企业净利润﹤6000得5分,企业净利润<4000万得2分。(以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企业类似业绩(20分)

企业自2017年05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有一个得20分,满分2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 、面积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与资格审查的可选条件业绩可以兼得)

(3)认证体系(15分)

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的得5分,满分15分。(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4)工程奖项(30分)

①企业自2017年05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获得“国优”工程每个得10分;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优”工程每个得6分,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市优”工程奖每个得3分。最多提供两个奖项参与评分,最高得20分,以获奖证书或发文为准。[注: a."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b.“省优”工程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市优”工程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c.国优有效期为三年,省优有效期为两年,市优有效期一年。d.相关获奖项目的时间须符合上述年限规定,1年按照365日历天计算,有效年限是指:自发证或者发文当日(含当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当日为准)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含当日)的总计日历天符合上述规定,e.参建单位得分按90%计取,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②企业自2017年05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获得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含星级工地)的,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限评两个工程,以获奖证书或发文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所有获奖工程均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 、面积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5分)

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1)题目数量:两题;2)答辩形式:书面闭卷答辩、暗标评审;3)答辩时间:总计30分钟。每题7.5分,题分为优、良、中、差、无五个档次:(优:7.5分 良:7分 中:6.5分 差6分,无:0分)。(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经理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8.12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打分分值相同时,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额大的排名在前。当出现总分相同的投标企业并列第九名时,则全部入围。如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3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需投标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05月31日10:30分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B区4楼)A401室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14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8.15 评标办法业绩分(1分)

企业自2017年05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 、面积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与资格审查的可选条件业绩及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办法业绩不可兼得)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宁科学园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12层1216室、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5号楼12层东来室(江宁开发区)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丁啸伟

        电       话:025-87180552 电       话:025-51195811

        传       真: 传       真:511958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25420153@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东山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19018010045717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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