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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玄武区月苑片区人防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浏览:2107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NJ200376-05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项目玄武区月苑片区人防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0]30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1360.2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1360.2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玄武区红山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99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68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其他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包含开挖装车,不包含土方外运)、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绿地恢复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综合管网、水电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管理系统、信号覆盖管线)、交通标识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3308.3 m2;基坑深度:15.65 m;空调制冷量:49 冷吨;建筑面积:23308.3 m2;建筑物层数:3 层;其中地上层数:0 层;其中地下层数:3 层;建筑物高度:13.6 m;其中地下室面积:23308.3 m2;造价:168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3308.3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7923.38 m2;根数:306 根;桩形:旋挖成孔灌注桩 ;桩长:9.7 m;土石方量:150000 m3;控制器:2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1年10月21日14时43分到 2021年10月26日14时43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05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6年8月3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地下室层数2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地下室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12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0月21日14时43分到 2021年10月26日14时4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人提供近半年(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2、资格预审人员到场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无人员到场要求。
8.1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3.1 财务状况(满分15分)
(1)企业净资产<10亿元的得5分;
(2)10亿元≤企业净资产<15亿元的得10分;
(3)企业净资产≥15亿元的得15分。
注:提供企业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净资产数据以企业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8.13.2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2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8月3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地下室层数2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有1个得20分。满分20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地下室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预审审查业绩与资格预审打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13.3 信誉(满分15分)
企业具有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资信等级证书的得15分,AA的得10分,A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5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8.13.4认证体系(满分15分)
(1)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2)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3)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
8.13.5工程奖项(满分20分)
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国优”奖项的,得10分/个;获得过“省优”奖项的,得5分/个;其他不得分;满分20分。
注:(1)奖项限评2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1次,不重复计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则不予得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2)本办法中的“国优”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省优”奖项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
(3)获奖有效期是指: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有效期为3年,省优工程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计算方式为: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8.13.6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满分1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供2道题,每道题7.5分,对应的得分为:6.75<优≤7.5;6.25<良≤6.75;5.75<中≤6.25;5.25≤差≤5.75,缺少相应内容:0分。(注: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远程书面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2。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取所有资格审查委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 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
8.14、本项目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为采用有限数量制:(1)可选条件导致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2)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为9家(含)至12家(含)的,则招标人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3)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12家的,则进入评分环节,评委须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招标人邀请排名在前的12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打分分值相同时,按以下方式进行排序:项目负责人答辩分数高的排名靠前,如答辩分数也相同,则按照评委抽取的方式确定。
8.15、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35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王处 联 系 人:左扬娟
电 话:86631661-8405 电 话:18795874801
传 真: 传 真:025-521671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竹山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10130401040012323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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