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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宁丹路沿线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日 浏览:4120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YH210027-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丹路沿线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宁丹路沿线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雨住建复[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铁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7871.3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7871.3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17871.3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7871.35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1.2 工程规模: 宁丹路沿线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春江花园小区10栋、凤翔花园三四期16栋、水文苑12栋、铁心大厦1栋、凤翔怡园8栋,建筑面积总面积:156458.8平方米,主要对建筑外立面出新、屋面防水改造、楼道出新、围墙出新、室外景观改造、道路及停车位改造、安防工程、架空线梳理及其他附属设施改造。
        2.1.3 合同估算价: 7103.71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7月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7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宁丹路沿线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春江花园小区10栋、凤翔花园三四期16栋、水文苑12栋、铁心大厦1栋、凤翔怡园8栋,建筑面积总面积:156458.8平方米,主要对建筑外立面出新、屋面防水改造、楼道出新、围墙出新、室外景观改造、道路及停车位改造、安防工程、架空线梳理及其他附属设施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建筑外立面出新、屋面防水改造、楼道出新、围墙出新、室外景观改造、道路及停车位改造、安防工程、架空线梳理及其他附属设施改造。)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 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沿街立面整治、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三者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沿街立面整治、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三者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沿街立面整治、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具备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沿街立面整治、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三者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沿街立面整治、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三者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沿街立面整治、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扫描件为准。)
4.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因属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4.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0投标人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 3 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说明2: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针对各小区现状,满足各小区出新要求。(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5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 1 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效果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景观方案1:景观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景观方案2:景观功能是否完善。(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经济指标1:建设投资控制合理。(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职称;(2)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园林专业包含园艺、园林、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景观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3)造价专业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1)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以上各专业人员不累计得分;(3)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②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全部满足得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3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7/2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关于评分细则的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不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以止。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及方案设计文件均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相关资料放入商务标。
(5)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合格分:21分。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6、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7、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8.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不补偿。
8.1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铁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西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21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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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范晓波 联      系     人: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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