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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QX210008-01Z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栖霞山山门跨九乡河桥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以(栖住建字[202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栖霞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508.57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508.57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 |
2.1.2 工程规模: 栖霞山山门跨九乡河桥工程工程总承包,桥梁为中桥,单孔净跨径 39.8 米,桥梁主体长度约 66 米,桥宽 18 米,工程实施内容主要为拆除老桥及拔桩、新建桥梁、桥梁装饰及亮化、人行道铺装等。 |
2.1.3 合同估算价: 6892.2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4月30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5月30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栖霞山山门跨九乡河桥工程工程总承包,桥梁为中桥,单孔净跨径39.8米,桥梁主体长度约66米,桥宽18米,工程实施内容主要为拆除老桥及拔桩、新建桥梁、桥梁装饰及亮化、人行道铺装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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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3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3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3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若合同不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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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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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03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03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03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设计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投资额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5%(施工企业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全部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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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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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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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招标项目的理解与分析:对项目所在区域、项目特点的整体认识,对工程范围、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的理解。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桥梁设计应满足限界设计要求,并结合沿线周围环境,凸显文化大背景下的文化特征,注重功能性、实用性,彰显栖霞地区古镇的文化与历史风貌。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3: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景观、亮化设计分明,结合总体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景观及亮化方案,充分体现特色氛围。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4:专业(附属)工程设计:外立面装饰,石雕石刻精美,石拱桥外饰传统工艺与现代桥梁施工方式完美结合。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5: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6:环境影响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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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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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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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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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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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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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安全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2)结构负责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设计人员:具有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工艺装饰人员: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 【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缺一项不得分;②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 年 09 月至 2021 年 02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 0 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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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19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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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8.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栖霞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南水新村 98 号 |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迈尧路328-12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詹工 |
联 系 人:陈艳茹 |
电 话:13913981286 |
电 话:1507788009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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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112549559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