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协会介绍
通知公告
建设新闻
政策法规
协会刊物
项目信息
投标指南
招标代理
企业风采
行业精英
建材资讯
优秀表彰
法律园地
反映诉求
经典案例
不良行为
网络讲座
它山之石
资料下载
知识典趣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请选择分类-
优秀表彰
反映诉求
知识典趣
会议通知
情况通告
行业动态
本地新闻
外地新闻
国外新闻
汇编简介
国家法律
以往期刊内容
立项信息
报建信息
中标信息
投标程序
交易规则
代理名录
代理要求
代理收费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代理机构
建筑主材
装饰建材
新型建材
建材单位介绍
投标竞争技巧
代理选择
资讯途径
投诉方法
废标防范
评标违规案例
围标串标违规...
不正当攻关行...
违规发包案例
其他案例
其他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
政府规章
国务院文件
国家各部委有...
江苏省人民政...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发展和...
南京市有关文件
栏目宗旨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案例分析
招标信息
中标信息
其它信息
培训视频
重大项目信息
招标信息
中标信息
其它信息
首页 > 重大项目信息 > 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
栖霞山风景区山门广场项目施工
发布日期:2021年3月2日 浏览:4492 次 字体大小:【
大
】 【
中
】 【
小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QX150181-28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栖霞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栖霞山风景区山门广场项目施工(栖霞古镇三标段)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栖发改字[2015]116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73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施工(栖霞古镇三标段)
2.2 工程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8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古建筑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栖霞山风景区山门广场项目施工(栖霞古镇三标段)总建筑面积2164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934.9m2,地下建筑面积710.1m2,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405m2);地上建筑2-3层,地下1层,建筑风格为仿古建筑;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11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无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2月26日17时11分到
2021年3月5日17时11分
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8月-2021年1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1、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1.1、财务状况(15分)
a、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5%的得15分;
b、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75%且小于等于80%的得14分;
c、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80%且小于等于85%的得13分;
d、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85%且小于等于90%的得10分;
e、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90%的不得分。(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2、企业类似工程(25分)
自2015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仿古建筑工程的得2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11.3、认证体系(45分)
a、企业通过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有效期内)得15分;
b、企业通过环境管理认证体系( 有效期内)得15分;
c、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有效期内)得15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4、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15分)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技术难点,拟定工程管理、技术难点等相关题目2道,每道题7.5分,共15分。(每题评分分为五档,优:7.5分,良6.8分,中6分,差5.2分,无0分。)
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经理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取所有资格审查委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远程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 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
8.1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按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小的排名靠前。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栖霞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南水新村98号
地 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蒋宁
电 话:/
电 话:025-85334785、1391335369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南京三元支行
账 号:
账 号:136021517010004098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698349
申请链接
更多>>
江苏省住房...
南京市公共...
中华人民共...
南京住房和...
江苏建设工...
南通四建集...
江苏大成工...
江苏建科建...
江苏希地环...
首页
关于我们
企业展示
友情链接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
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苏ICP备11057954号-1
| 您是11227318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