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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村象山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浏览:5220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GL20004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陵村象山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鼓发改发[20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安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48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48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鼓楼区金陵村象山地块、东至象山路、南至象山、西至金燕路,北至沪宁铁路高架桥
2.1.2 工程规模: 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 75390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49940 平方米,地下面积约 25450 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29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3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金陵村象山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室外及附属配套设计、桩基工程(包括试桩)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建筑、地下车库及配套附属建筑土建及安装的设计、通风空调设计、消防(含室外消防)设计、机电设备设计、公共部位装饰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变配电设计、居配电设计、幕墙设计、绿建设计(不含申报)、配合自来水、燃气、弱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综合管网专业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施工内容:包含桩基工程(含检测试桩)、土石方工程(不含土石方外运)、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道路围墙、公共部位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含雨污水管网、室外消防)附属工程、智能化(预留预埋)等施工;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不包含供电工程、供水工程、室内外燃气和三网工程。 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不含地砖、墙砖、塑钢门窗、外墙真石漆、外墙涂料、配电箱)、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改建项目、厂房、仓库、物流仓储的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改建项目、厂房、仓库、物流仓储的除外)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改建项目、厂房、仓库、物流仓储的除外)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8.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8.1.1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8.1.2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8.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注:①社保要求: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以上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②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③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19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5%。(如联合体投标,仅需由施工单位提供。提供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必须提供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牵头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联合体双方成员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4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7.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4分)
1.2.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8分)
1.3.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0分)(满分9分)
1.4.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4分)
1.5.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3分)
1.6.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2分)
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3分)
1.8.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2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4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4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4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0.4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0.4分; (6)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0.5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 注:同一人只能参与一个专业的打分,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以上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1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实力(15%)
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排序分为5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资质的,排序分为4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资质的,排序分为3分;(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为准)。
(2)投标人业绩(15%)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改建项目、厂房、仓库、物流仓储的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的进行打分,有3个及以上的排序分为5分;2个的排序分为4分;1个的排序分为3分;没有的排序分为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其他材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3)企业资信等级(10%)
投标人获得企业资信等级AAA级证书的排序分为5分;AA级证书的排序分为4分;其他等级证书的排序分为3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相应证书为准)。
(4)企业实力(20%)
投标人承建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排序分为5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排序分为4分;没有的排序分为3分;(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有效期内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日期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奖项有效期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奖项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获奖证书为准)
(5)施工负责人答辩评分(40%)
本项目采用对施工负责人进行答辩,施工负责人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答辩方式采用暗标)
备注:
(1)出现分值一致的情况,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分高的优先;如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优先排名。
(2)定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汇报。投标人须考虑疫情影响,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江北新区分中心等有关规定,按照招标人要求,应在定标时提供投标所涉经办人员(含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负责人等)的“健康码”证明、符合要求的“南京地区14天行程”记录证明。若投标人的投标所涉经办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具体根据资格审查时疫情情况为准),除提供“健康码”证明、符合要求的“南京地区14天行程”记录证明外,还需提供符合各时间节点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投标影响及后果。
(3)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宁路1号
邮 编: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王松
电 话: 电 话:17715289656
传 真: 传 真:025-8449319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343585581@qq.com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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