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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NO.2020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7#、10#、11#、14#楼、临时样板房、B地块社区中心、配电房1、配电房2、开闭所、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9日 浏览:5186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AJN20057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0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立项部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宁经管委行审备[2020]317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中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8370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NO.2020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7#、10#、11#、14#楼、临时样板房、B地块社区中心、配电房1、配电房2、开闭所、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研二路以北、科技大道以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6518.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578.52平方米,地下32940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26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2940平方米,建筑高度76.45米
2.1.3合同估算价:5571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1#-7#、10#、11#、14#楼、临时样板房、B地块社区中心、配电房1、配电房2、开闭所、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具体内容包含人防、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输变电(含设备、外线)、电梯、标识标牌、装饰装修、幕墙、太阳能、亮化、室外附属(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围墙、雨水回收、垃圾房)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招商街121号3楼招标代理1室)。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1/2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备注: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6项目管理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备注:①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②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7.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施工业绩: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业绩: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一律不认可,原件核查)
(6)监理业绩: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7.2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施工业绩: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业绩: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5.1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1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满分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土方量,并选择合理的地下室解决方案。(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项目功能空间分区合理、流线清晰、是否便于管理,不同功能区结合合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对设计的平立剖面图、效果图等进行评比。(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5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满分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中级职称得0.5分。(满分1分)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得0.5分。(满分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五、工程业绩(满分1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类似工程是指: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项目除外)。(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本项满分1分,业绩加分只计算一次,以最高分计取。如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本打分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不可兼得。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不超过3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工程业绩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5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30日16时44分到 2020年10月14日16时44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实力(权重50%)
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①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特级资质的,排序分为5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壹级资质的,排序分为4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贰级资质的,排序分为3分。
或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排序分为5分;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的,排序分为4分;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排序分为3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得分最高的为准。)
(2)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5%)
拟派团队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6人及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最优,排序分为5分;
有5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有4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有3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有2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有0-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中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东吉大道1号(江宁开发区)
招标代理: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招商街121号3楼
联系人:左扬娟
联系电话:025-52167181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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