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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敏感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厂房、3#厂房、地下停车库及附属设施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9日 浏览:5149 次 字体大小:【】 【】 【

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仓库、住宅类除外,住宅类包括各种住宅小区、各类公寓、宿舍及商住两用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则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如前三者都无法体现混凝土装配式的,须另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能体现混凝土装配式的情况说明且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为准,如建设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无法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中挑选,请扫描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3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30日17时25分到 2020年10月14日17时2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5、资格审查时,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7.1财务状况(10分)
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0%的得10分;80%≤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5%的得5分;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85%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年末或期末余额)/资产总计(年末或期末余额)×100%。资产负债率数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8.7.2类似项目业绩(25分)
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仓库、住宅类除外,住宅类包括各种住宅小区、各类公寓、宿舍及商住两用楼)的得25分。(满分25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则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如前三者都无法体现混凝土装配式的,须另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能体现混凝土装配式的情况说明且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为准,如建设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无法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资料中挑选,请扫描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7.3企业信誉(10分)
企业获得评估机构或银行登记资信等级为 AAA 级(有效期内)的得10分、AA 级(有效期内)的得5分、A 级(有效期内)的得2分,无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8.7.4认证体系(15分)
①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②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③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注: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8.7.5工程奖项(25分)
①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明示范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15分,满分15分。(有效期二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时间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须提供有效的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②企业承担过的建筑工程获得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得10分,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市优奖项的得5分,满分10分。(获奖有效期计算方式为:国家级奖项有效期三年,省级奖项有效期二年,市优奖项有效期一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时间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须提供有效的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 交易平台信用库中扫描件为准。每个项目业绩按最高奖项得分只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取。)
8.7.6项目负责人答辩(15分)
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时系统陈述针对本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以及对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操作规程、工法、施工规范等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拟定1个题目,拟定总分值15分(采用暗标,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资格预审申请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响应文件。]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评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一位),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 (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 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8.8、该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人员到场不作要求,但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准备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第110室(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5号楼)),招标人当场核验身份证原件,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将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同时“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2、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21日发布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销的除外)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90日。
8.13、投标人须考虑疫情影响,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江北新区分中心等有关规定,按照招标人要求,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投标所涉经办人员(含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负责人等)的“健康码”证明、符合要求的“南京地区14天行程”记录证明。若投标人的投标所涉经办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具体根据资格审查时疫情情况为准),除提供“健康码”证明、符合要求的“南京地区14天行程”记录证明外,还需提供符合各时间节点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投标影响及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乾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中鑫路698号 地 址:南京市新门口43号厚德苑505、5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吴立新
电 话:13675173704 电 话:13851892969
传 真: 传 真:025-8334606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17847976@qq.com
开户银行:中行南京扬村路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云锦路支行
账 号:531370608272 账 号:488458217139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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