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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江北新区滨江水环境提升利用系统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4月24日 浏览:5640 次 字体大小:【】 【】 【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 BJB190029-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新区滨江水环境提升利用系统工程一期项目已由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备案证,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2018】6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扬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子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北新区滨江水环境提升利用系统工程一期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滨江大道污水主管建设,管道全线沿胜利路-沿江路-滨江大道铺设,全场10.88公里,服务面积42万平方公里。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盾构工程、顶管工程、顶管井、盾构井及污水泵站。
        盾构管道全线沿胜利路-沿江路-滨江大道铺设,起点位于吉庆路,终点至新华立交西侧桥北污水处理厂,全长10.88km,埋深约10-20m,盾构内直径为d2500,设有6座盾构井,盾构井拟采用开挖施工,支护方式为灌注桩。盾构工程造价约6亿元,盾构井工程造价约1.3亿元。
        顶管管线位于引水河路和华江路,起点接上游污水次干管,下游与盾构井连接,全长1010m,埋深约7-9m,顶管直径为d1500,设有6座顶管井,采用沉井施工。顶管工程造价约0.4亿元,顶管井工程造价约0.7亿元
        工程配建污水泵站一座,位于现状桥北污水厂东北角。规模40万m3/d(土建规模),近期设备安装20万m3/d。泵站为开挖施工,埋深约为23m。基础形式拟采用灌注桩抗拔,开挖施工,支护方式为灌注桩。泵站工程造价约1.8亿元。
        工程全线需穿越现状浦口火车站、南京长江大桥铁路桥及公路桥,施工方案需考虑对现状各类设施的保护。
        2.1.3合同估算价: 105000 万元(其中:设计费 3000 万元,工程建安费用:10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7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 年6 月 1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 年 6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设计(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设计资质或者具备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职员。
        3.3.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3.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投标申请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投标单位类似业绩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或投资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 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3.4.2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或投资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 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同一业绩,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09时00分至2019年4月27日17时00分(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至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01栋808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251862302。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需所有成员均需提供)。未按上述要求携带材料的,招标文件不予发售。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2申请人应具备设计资质或者具备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3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职员。
        5.4.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投标申请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5.4.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7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投标单位类似业绩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或投资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 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5.8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或投资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 2016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亿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隧道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其他材料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同一业绩,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5.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分值分配如下: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4)环境影响分析。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3、设计深度及设计质量保证措施(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可靠具体有保障。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对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服务建议措施、后期服务及跟进计划。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6.2.1、报价打分方法(54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本次确定下浮值为(3%、3.5%、4%、4.5%)。
        6.2.2、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6.3.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组织方案(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及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方案(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及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 100 页, 篇幅超过100页扣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4、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备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造价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均采用暗标。其中:方案设计按A3规格单独装订成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按A4规格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含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统一使用白色封面为暗标,封面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应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标明“方案设计文件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和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封袋内的“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项目组织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评委会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组织方案得分相同则由评委会抽取确定。设计及施工评委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组织管理方案,经济评委评审报价合理性。
        (6)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再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4月19日17时34分到 2019年4月26日17时34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壹份(U盘或光盘)。
        
10. 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龙蟠中路165号
        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85403087
        
        名称: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01栋808室
        联系人:马燕
        电话:15251862302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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