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规范和统一招标公告(施工类)的制定、发布和备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制定招标公告(施工类)的“通用格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定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同时其“自定义格式”将被禁用。各有关单位在制定、发布和备案招标公告(施工类)时请统一使用“通用格式”,如遇项目特殊不能使用“通用格式”制定并发布的,请携带该项目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电子文档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进行发布。在招标公告(施工类)的“通用格式”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83726499),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改进和完善。
大家给予配合!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