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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分中心)南京国诚置业有限公司NO.2016G0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01-24栋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浏览:4931 次 字体大小:【】 【】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标段编号: APK161618-02SG
        南京国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国诚置业有限公司NO.2016G0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6)43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040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国诚置业有限公司NO.2016G0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01-24栋桩基及基坑支护
        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桥路以南、荣庄路以东地块,东至杨柳路、南至花莲路、西至荣庄路、北至海桥路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4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南京国诚置业有限公司NO.2016G0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01-24栋桩基及基坑支护,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70000 m2;根数:6800 根;桩形:预应力管桩 ;桩长:22 m;建筑面积:80000 m2;基坑深度:7.2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2.2条的规定,将业绩证明材料录入“e路阳光”系统中的信用平台,类似业绩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认定依据,如中标通知书未能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 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现场,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现场,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10)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网上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11月11日11时6分到 2016年11月18日11时6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国诚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一号楼11楼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010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6552116
招标人联系人:伍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68535797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58209-805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附件:
APK161618-02SG.NZS
主办: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投稿邮箱:nae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688号六楼619室 电话:025-84845192 传真:025-848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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